湖北大学专任教师招聘校园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浏览量:1211

岗位

专任教师(有编)/博士后

工作地点

湖北武汉

薪资待遇

面议

学历

博士

招聘人数

100人

岗位性质

全职

召开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14时30分

召开地点

【清水河校区】品学楼b108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22年,生物学学科被确定为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学校扎根荆楚大地,固本培新、笃行不怠,正全力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加速迈向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有梦想的新征程。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同时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科学研究。学校将为人才提供优厚的个人待遇、坚实的成长平台和良好的事业环境,并以求贤若渴的诚意、惜才爱才的诚心,诚邀天下英才与学校共发展。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招聘计划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1.卓越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崇高声誉和极大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院士等大师级学者。保障团队式引进,提供全面优厚的薪酬、生活等待遇,充足的科研、招生等支持条件,一事一议。

2.领军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极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70-100万,科研经费一事一议,保障研究生招生,妥善解决配偶工作。可自带团队,团队成员按照人才引进标准分别引进,保障入编。

3.杰出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声誉和显著影响力,取得一流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50-70万元,科研经费一事一议,保障研究生招生,妥善解决配偶工作。

4.精英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一定影响力,取得重要学术成就的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40-50万元,最高可提供160万元科研经费,保障研究生招生。

5.骨干人才: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取得优秀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提供事业编制,年薪25-30万元,最高可提供30万元科研经费。

二、专任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极少数特殊学科可招收优秀硕士)。

3.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为35周岁及以下,个别学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详见附表。具备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具备正高职称者,人文社学科学类50周岁及以下,自然科学类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登陆“湖北大学网上招聘系统” (网址http://zhaopin.hubu.edu.cn)进行网上注册,在线填写《湖北大学应聘申请表(简历)》。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招满为止;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4月15日。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3.学院考核。学院复查应聘者的《湖北大学应聘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组织考核及政审等,拟定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4.学校审定。学校研究同意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博士后

学校现设有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语言文学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常年招聘相关学科博士后,鼓励其他相近学科申请者进入流动站,在交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在站期间能够独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4.无专任教师招聘条件第5条中所列的相关情形。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享受学校副高级职称待遇,支持学院和合作导师给予一定工作津贴。

2.成果认定:申请课题、发表论文等均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职称评审:成果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福利保障:可根据政策享受国家、省市相关补贴,学校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博士后享受校内职工公费医疗待遇,子女可就读湖北大学幼儿园、附属中小学。

(三)进站流程(具体要求见湖北大学人事处主页“博士后管理”栏)

1.申请者将《湖北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和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的材料发送至相关学院。

2.学院经考核确定接收意向后,申请者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并报校博管办审核。

3.校博管办审核通过后报省博管办审批。

4.经省博管办批准后办理进站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联系人:程老师(人事处),027-88663285

(二)专任教师招聘\博士后招收

联系人:汪老师(人事处),027-88663285

各学院联系人详见 https://www.hubu.edu.cn/info/1071/40456.htm